2022年1-4月法律法规公布情况数据分析报告
本文来源: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
作者: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编辑组
相关法律法规目录及全文请登录查看。
一、中央法律法规公布情况
1-4月公布中央法律法规167件,修改数量最多,共计78件,总占比46.7%,其中法律2件,行政法规16件,司法解释4件,部门规章56件;废止数量次之,共计47件,总占比28.1%,其中废止行政法规6件,司法解释5件,部门规章36件;制定数量最少,共计42件,总占比25.2%,其中法律2件,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,司法解释11件,部门规章22件。
1.部门规章在立改废中数量均为最多
1-4月公布中央法律法规167件,部门规章在立改废中数量均为最多,共计114件,总占比68.2%;行政法规次之,共计22件,总占比13.2%;司法解释、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、法律分别为20件、7件、4件,分别占比12.0%、4.2%、2.4%。
2.修改形式以修正为主,文中废止[2]法规数量较多
法律法规的修改形式分为修正、修订两种。修正分为修正案和修改决定[3]两种形式。其中以决定形式修改的又分为单篇修改和打包修改[4]。1-4月修改中央法律法规78件,其中修正62件,修订16件,修正数量是修订的近4倍。以决定形式修改的中央法律法规中,单篇修改11件,打包修改51件,打包修改数量是单篇修改的近5倍。
法律法规的废止形式分为以决定形式废止和文中废止两种。1-4月废止中央法律法规47件,其中以决定形式废止11件,文中废止36件,文中废止数量是以决定形式废止的3倍以上。
3.单独制定的法律法规数量总占比超九成,农业农村部发文数量最多
1-4月公布中央法律法规167件,其中单独制定163件,总占比97.6%;联合制定4件,总占比2.4%,以单独制定形式为主。中央法律法规共覆盖23个发布部门,在发文数量Top10的发布部门中,20件以上的有农业农村部、国务院、交通运输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市场监管总局,其中农业农村部发文数量最多,共计29件;中国证监会、海关总署、全国人大常委会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中国银保监会发文数量在10件以下。
图1 1-4月中央法律法规发布部门分布情况(Top10)
4.法治热点集中在行政处罚、农业渔业、交通运输等领域
1-4月中央发文热词前五位依次是行政处罚7次、渔业6次、农作物6次、运输5次、航空器5次,反映出法治热点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、农业渔业、交通运输等领域。
图2 1-4月中央法律法规法治热点分布情况
二、地方法规规章公布情况
1-4月公布地方法规规章733件,制定数量最多,共计271件,总占比37.0%,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71件,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01件,经济特区法规5件,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件,省级地方政府规章29件,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60件;修改次之,共计250件,总占比34.1%,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83件,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9件,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件,省级地方政府规章78件,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46件;废止数量最少,共计212件,总占比28.9%,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34件,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7件,经济特区法规2件,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件,省级地方政府规章91件,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60件。
1.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公布的数量最多
1-4月公布地方法规规章733件,其中省级地方政府规章数量最多,共计198件,总占比27.0%;省级地方性法规其次,共计188件,总占比25.7%;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、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、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、经济特区法规分别有166件、157件、17件、7件,分别占比22.6%、21.4%、2.3%、1.0%
2.修改形式以修正为主,以决定形式废止的法规数量较多
1-4月修改地方法规规章250件,其中修正184件,修订66件,修正数量是修订的近3倍。以决定形式修改的地方法规规章中,单篇修改24件,打包修改160件,打包修改占大多数。
1-4月废止地方法规规章212件,其中以决定形式废止172件,文中废止40件,以决定形式废止的数量较多。
3.山东省公布地方法规规章数量最多
1-4月公布地方法规规章733件,在发文数量Top10的省级行政区中,50件以上的有山东省、广东省,其中山东省发文数量最多,共计87件;40-50件之间的有辽宁省、安徽省;其余6个省级行政区的发文数量均在40件以下。
图3 1-4月地方法规规章地域分布情况(Top10)
4.法治热点集中在城乡建设管理、人大组织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
1-4月地方发文热词前五位依次是城市28次、议事规则13次、农村11次、防治11次、物业10次,反映出法治热点主要集中在城乡建设管理、人大组织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。
图4 1-4月地方法规规章法治热点分布情况
感谢广大用户一直以来对“北大法宝”的信任与支持,“北大法宝”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召开频率,持续推出月度法律法规公布情况数据分析报告,为法学研究及实务工作者提供优质服务,敬请关注!
法律法规库:https://www.pkulaw.com/law/
注释:
[1]本报告中“公布”包含制定、修改、废止三种立法形式。本报告公布情况统计方法:修改、废止均根据实际修改、废止法律法规数量统计,不单独统计修改、废止决定数量。[2] 文中废止,是指在新制定法律法规中明文予以废止。[3]参见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印送<立法技术规范(试行)(一)>的函 》,载北大法宝·法律法规库,https://www.pkulaw.com/law/,【法宝引证码】CLI.1.219900,2022年5月12日访问。[4]打包修改,是指就多部法律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或者同一事由,需要集中予以修改的个别条款,一并提出进行合并修改的方式。参见罗小曼:《改革开放四十年立法形态演进》,载《地方立法研究》2018年第6期,第108页。
-END-
编辑排版丨王楠姝 李知航
审核人员丨张文硕 石志鸿
本文声明丨本文章仅为交流之目的,不代表北大法宝的法律意见或对相关法规/案件/事件等的解读。
▼ 往期精彩回顾 ▼
真相!谁在用北大法宝做学术研究?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司法实践研究 | 中国检察官202205宪法及宪法相关文件数据分析报告2021年9-10月法律法规公布情况数据分析报告
党内法规制度文件数据分析报告
“两高公报”历年行政类司法案例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(1985-2018年)
点击下方相应图片识别二维码
获取更多信息